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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山西男孩被抢卖到河北 南宫警方成功解救
日期:2007-11-5 8:31:58
来源:
作者:栗占勇 杜军
责任编辑:谌路
点击次数:

        去年9月份,山西省盂县4岁男孩龙龙(化名)被骑摩托车的一男一女抢走,此案与其他类似案件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今年11月1日,被拐卖到我省南宫的龙龙被南宫警方成功解救,回到亲人的怀抱。

        2006年9月24日中午,山西省阳泉市盂县李某之子龙龙(2002年5月26日出生)被骑着摩托车的一男一女抢走。去年11月12日一早,陕西省山阳县高坝镇封某之子被骑摩托车的一男一女抢走。该系列案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列为督办案件,责令山西、陕西警方迅速破案,安全解救受害儿童。

        今年7月15日,陕西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爱忠(男,山西人)、李彩梅(女,陕西人)抓获归案。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被抢走的小男孩龙龙通过河北省衡水籍的人贩子张某和山西籍的人贩子刘某(女),在山西省洪洞县王某家中交易后,被拐卖到河北南宫市。

        9月18日,公安部在山西太原召开由山西、陕西、河北、山东4省参加的案件协调会,要求4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共享优势,联合作战,务必将受害儿童全部解救。

        实际上,南宫市公安局今年7月15日已接到山西警方的协查通报,南宫市市长助理、公安局长郑海林高度重视,迅速指令紫冢派出所、刑侦二中队积极配合山西、陕西警方,通过下发协查通报、发放受害人照片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在南宫市紫冢镇对符合受害人年龄段的儿童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期间,龙龙的家人曾经到南宫市寻找儿子,虽然找到一些相像的孩子,但一一得到排除,龙龙的家人曾一度失去寻子的信心。

        经过细致耐心的工作,南宫民警在紫冢镇西底阁村张某家排查时,发现一名符合受害人龙龙条件的儿童,名叫赫兆鑫,今年“6岁”。办案民警进一步查证,证实赫兆鑫就是龙龙。

        据此,南宫市公安局局长郑海林果断下达解救命令,紫冢派出所、刑侦二中队配合山西警方迅速出击,于11月1日晚将受害人龙龙成功解救。经过讯问,嫌疑人张某供述了在山西洪洞县以22000元的价格买来龙龙的事实。

        11月2日,被拐卖儿童龙龙在南宫市警方和山西警方的共同呵护下平安回到家人的怀抱。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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