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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出台
日期:2008-6-30 8:43:49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曹耀锋
        日前,《承德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正式实行,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实现事故发生后快速撤离现场、快速定责处理、快速保险理赔。
        机动车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在该市城区道路上,不涉及人伤,仅造成机动车辆局部损失,且单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行驶,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后凭相关材料及证据,在24小时内共同到“一站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并在规定时间支付赔款。
        《承德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适用于双桥区所辖区域道路上发生的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据悉,随着“办法”的逐步完善,这一做法今后将逐步推广到其他县区。由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方式还要有一个适应过程,目前,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仍然受理各类交通事故,以保障交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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