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8-12-22 17:2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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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跃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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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省保定、秦皇岛、承德、沧州、衡水五市将正式实行按需申领护照。这是继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廊坊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后,我省推动按需申领护照工作力度最大的一次,从此我省除张家口外全部实现按需申领护照。 12月22日下午,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以上新政。 据悉,除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和特殊身份人员外,居民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即可向公安机关按需申请因私护照,取消了境内外证明材料,免去申请人往返奔波之苦。这一措施的实行将极大地促进我省的对外交流,为建设沿海经济强省发挥积极作用。 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马红旗介绍说,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后,申请人应提交:(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有以下四种情形:(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二)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可申请加急办理,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签发护照。 目前,保定等五市已经做好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全部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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