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张家口市公安局逐步完善治安预警机制建设建立七项工作制度。 一、组建专业情报信息队伍制度。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组织专业情报信息队伍,规范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反馈,严明情报信息工作的考核奖惩。 二、成立情报信息研判机构制度。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设立情报信息研判中心,装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配备文字基础扎实、熟悉业务的民警,专司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治安预警的发布。 三、实行业务例会及治安预警信息制度。定期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对管辖各业务领域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治安特点。 四、实行警种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治安、巡防、刑警等部门,对治安状况进行分析,针对治安形势调整、部署工作。 五、建立信息专刊制度。编辑《社情动态》、《治安预警》等内刊,为各部门的情报信息交流搭建平台,使情报信息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六、开通多渠道预警覆盖制度。争取电信移动公司、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提供信息群发器和用户数据及新闻信息平台,开通手机播报、采取电视字幕通告或访谈、报刊通报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播报警方动态,提升预警信息的覆盖面。 七、建立健全户外预警制度。在城区主要街道及社区内建立标准警务宣传栏,用做警务宣传、预警发布,及时展示警方工作成果,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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